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1081民初4468号
薛开成:
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朱学宝与被告薛开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081民初4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