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保证诉讼服务工作平稳有效开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现将仪征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倡导优先采用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事务,若需要进行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1、线下邮寄。请将起诉书或申请书等纸质材料邮寄至仪征市大庆北路138号仪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
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3、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
4、在线调解。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5、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https://baoquan.court.gov.cn/#/home/index
6、拨打0514-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工作。
7、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
二、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预留的电话号码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后,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或网上开庭;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到本院旁听案件,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我院申请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三、确需到我院办理诉讼业务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来院人员一律自觉接受“三查”(查体温、苏康码、行程码),通过“扬城扫码通”扫码登记。来自市外来扬返扬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严格执行有关扬州市外旅居史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
2.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从司法警察管理,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行程码带“*”号的人员等,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7日